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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规章制度

一、青海大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

1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: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忠诚于图书馆事业,为科教兴国,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贡献毕生精力。

2、热情主动的服务精神:树立"读者第一,为读者服务"的思想,经常进行调查研究,虚心听取读者意见,不断提高服务水平,热情、主动、诚恳地做好咨询,千方百计满足读者需要。

3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: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高效、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,注意总结经验,大胆创新,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。

4、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:专心致志工作,严格执行工作细则和操作规程,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工作。

5、勤奋刻苦的学习精神: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,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刻苦钻研业务,注意结合本职工作学习理论、新技术,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及工作技能。

6、自觉严格的纪律观念: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政策,认真执行校、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组织安排,遵守劳动纪律。

7、团结友爱的同志关系:全馆同志要以诚相待,互相尊重、互相学习、互相支持、互帮互助、团结协作、坚持原则,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抵制各种不正之风。

8、文明礼貌的道德风尚: 遵守社会公德,讲究文明礼貌,建设良好馆风,保持洁净馆容,以自身行动参与教育,树立良好的图书馆职工形象,创建图书馆"文明窗口"形象。

二、青海大学图书馆职责范围

图书馆是学校图书资料、情报信息中心,是为教学与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服务机构,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:

1、配合学校思想教育,为科教兴国战略,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贡献。

2、根据学校性质及教学科研需要,有计划、有重点地收藏反映国内外最新科技成就的书刊资料,逐步形成具有本校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。

3、负责书刊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工作,开展国内外书刊资料和情报文献的交换、采集、分类、编目、流通、阅览、编译、复制工作。做好书刊的清点、调拨、剔旧、注销工作,不断提高藏书质量。

4、开展咨询和情报、信息服务工作,努力创造条件,开展馆际互借与资料互换工作,扩大资料共享优势。做好文献检索课的教学工作,做好情报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。

5、做好读者工作,积极主动向读者推荐图书,组织书刊图片展和新书陈列,开展各种形式的读者服务活动。

6、加强图书馆电子化建设,搞好信息检索站工作。

7、业务上对各系、部资料进行指导。

8、根据需要,做好各级业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、推荐、考核、聘任工作。

9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图书馆情报理论及专业技能,提高职工的业务能力、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。

10、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图书馆学方面的学术活动,参与并做好省高校图工委,图书馆学会等有关组织的协作工作。

11、支持并积极承办学校举办的各项学术活动及其它活动。

三、青海大学图书馆情报委员会暂行条例

为使图书馆成为情报中心,更好地为教学与科研服务,经校长办公会决定,成立青海大学情报委员会,特制定本条例。

(一)、性质与任务:图书情报委员会是在校长领导下的业务咨询机构,是图书馆工作的顾问与参谋,其任务是:

1、听取和了解图书馆的工作计划,重大措施,根据教学与科研动向提出意见与建议。

2、讨论图书馆与各系(部)等单位在工作与协作中发生的问题,并协商解决。

3、对图书馆书刊采集、科技情报交流、流通阅览及规章制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,商讨改善图书馆工作办法。

4、广大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与要求,进行研究解决。

(二)组织办法:

1、图书情报委员会由热心图书事业并有较高的教学与科研水平的教授、科研人员组成,其中教授、副教授应占总人数的1/2。

2、图书情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,由主管图书馆工作的校长兼任,副主任委员2-3人,其中一名由图书馆馆长兼任,另外的副主任委员由委员推选。设委员若干人,秘书一人。

3、图书情报委员会的委员由图书馆、系(部)等单位推荐,主管图书馆工作的校长批准,聘期为两年。

(三)制度:

1、图书情报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。如有特殊情况,由主任、副主任临时商定召开。

2、某些事项如涉及到没有参加图书馆情报委员会的单位时,可由主任、副主任商定以图书情报委员会的名义邀请有关单位派人参加会议。

3、图书情报委员会的日常联系工作由图书馆办公室办理。

四、图书馆馆长(副馆长)岗位责任制

1、在校党委和校长的领导下,负责领导并主持全馆工作,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,贯彻学校的决定和意见。

2、领导制定全馆的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、经费预算、用房及设备增添计划;制定规章制度和确定机构设置,并明确其职责,组织贯彻执行。

3、负责全馆队伍建设,做好培训、考核等工作。关心群众生活。

4、负责组织全馆的日常工作,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;搞好藏书建设和读者工作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。

5、积极采取新技术和先进科学管理方法,开展学术研究活动,使各项业务工作做到标准化、规范化;逐步实现全馆的现代化。

6、负责指导各系资料室的业务工作,组织交流各资料室工作经验,协助系资料室人员的业务培训。

7、努力做好馆际工作,国内交换和外事工作及校内各单位协作。

8、定期向校领导和图书情报委员会汇报工作,听取意见和建议,改进图书馆工作。

9、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定、推荐工作,协助校长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。

10、副馆长协助馆长完成各项工作。

五、图书馆部(室)主任岗位责任制

1、根据本部(室)工作职责范围,主持部(室)日常工作。

2、制定本部(室)工作规划,定期向馆长及本部(室)工作人员汇报执行情况,接受评议。

3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,实行科学管理、合作组织分工,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。

4、做好本部(室)考勤、考核工作,提出奖罚意见。

5、制定本部(室)规章制度、工作细则,不断改进、修正、完善,并定期总结经验。

6、做好本部(室)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。

7、统筹安排本部(室)设备、材料的计划、领取、保管及使用。

8、做好本部(室)安全防护工作。

9、做好本部(室)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。

10、副部(室)主任协助主任工作,按主任指定负责一定工作,主任缺席时,副主任代行主任职务。

11、部(室)主任除完成上述工作任务外,均仍担任具体业务工作,并保质保量完成。部(室)主任完成具体工作的数量,不少于全部工作量的50%。

七、读者入馆须知

1、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或阅览证入馆。各类证件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

2、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着装整齐。

3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吸烟、用火;禁止携带易燃、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品入馆。

4、书包等私人物品请存放于存包柜内。个人证件、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不得占用存包柜隔夜存放各种物品。

5、不得携带食品、饮料进入阅览室和书库。

6、请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勿随地吐痰、乱丢垃圾。

7、爱护公共书刊资料、设施设备,不得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。未经许可,不得在馆内张贴和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。

8、不得用物件空占阅览室座位。若座位只放物件而无人看管超过20分钟,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。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。

9、保持馆内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。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挡,阅览室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。

10、经出口通道时,如果检测器报警,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。

11、请读者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配合保安和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

12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工作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,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八、读者守则

1、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。

2、讲文明礼貌,说话和气。

3、一律凭证借书、凭证阅览,借书证(卡)不得转借他人使用。

4、爱护书刊和设备,损坏要照章赔偿,设备不得拿出馆外。

5、书刊用完要及时归还。

6、保持馆内安静,请勿谈笑喧哗、乱走动。

7、保持馆内整洁,不得抽烟、随地吐痰、吃东西、乱仍纸屑和带危险品入馆。

8、所借书刊如馆急需,应按本馆通知立即归还。

9、读者离校时,应还清书刊、退回借书证。